李犁,著名诗歌评论家、诗人,中国诗歌万里行组委会副秘书长,《中国文人书画》杂志主编、《诗歌地理》主编。北京师范大学文艺美学硕士。出版诗集《黑罂粟》《一座村庄的二十四首歌》、文学评论集《拒绝永恒》、诗人研究集《天堂无门——世界自杀诗人的心理分析》等专著。
旧火
(记忆之火)
乡愁诗与皈依故乡
我喜欢深情的乡愁短诗,因为它们让我感动,并让我看到一颗善良感恩又多情敏感的心灵。而文本上又结实洗练和清晰透明。
在我们的物欲向外无限扩张的同时,有谁静下来抚摸下我们不安的灵魂?又有谁在匆忙向前疾走的时候,停下来回顾一下我们的来处:故乡,母亲还有滋养我们的大地和河流?我喜欢的这些短诗就是一种醒悟后的折返,返到生命的起点,返到母亲的怀抱,返到心灵的根部。我们可以把这种写作姿势看作一种回归,或者干脆就是一种皈依,而且是灵魂和文本的双重选择。带着同情和怀念,还有些许的忏悔,是为了救赎日益麻木的人性和灵魂。
这样故乡和母亲就成了一种宗教,成了诗歌和心灵最终要抵达的境地。而母亲是永远的爱和美好的源泉,正如徐俊国的《故乡》中写的:“……把辣椒水涂在乳头上的那个人/用鞋底打我又把我紧紧抱在怀里的那个人/我泪汪汪地喊她“娘”/娘生我的地方我终生难忘/那天,蟋蟀在草墩上把锯子拉得钻心响/钻心响的地方叫故乡”。
母亲即故乡,或者说故乡的核心是母亲。不论诗人走多远,都是母亲心上发出的枝杈。母亲是我们千丝万缕魂牵梦绕的根,也是诗人写作的发端。又回到那句老话:写诗即返乡。诗人就是通过写诗回家,让自己的情感得到平复,让心灵得到休憩,给灵魂找一个安放的地方。就像商震《苦冬》里写的:“无雪的冬天是我的敌人//雪不来,故乡不和我说话/雪不来,我在异乡的苦楚无处掩藏/雪不来,所有的风都能把我吹动//我是脱离了根的枯叶/易怒易燃/雪不来,就不安静”
别人苦夏,他苦冬。呆在没有雪的冬天,就像鱼被放在了沙漠里。因为雪伴陪着诗人长大,雪滋润了诗人的生命,并成为他生命的底色。这是巨大的乡愁。怀念雪,就是人性的苏醒和情感的洗礼 就是寻找和温习一种品格和美。那都是在生命的过程中遗失掉的品质和诗意。我们可以理解成诗人通过这些诗歌敲打提醒自己,从而拯救深陷都市泥沼中的灵魂和良心。
而且从写作态势上这些乡愁诗歌写得很沉着,而且精粹简单,看不见蹦溅的情绪和激情的抓痕,一切在平静甚至平淡中缓慢而有节奏地流动着,好像作者有意按住激动的心跳,轻描淡写中,诗境却全部乍现。像成熟的桃子,只轻轻的一碰,就汁水横流。诗人只轻轻地一戳,读者的心灵就划开一道伤口。
这些是现实,更是记忆。诗人通过追忆的方式,让现在和过去接壤,让童年和乡村时光重新以诗意的方式曝光。这依赖于诗人童年经验和没有磨蚀掉的淳朴和真诚。童年经验是诗人写作的底盘,而真诚则是让这些经验重新复现的发动机。很多研究证明童年的经历会影响作家一生,它是作家复杂人格的内核。但是童年的经验不是随时都凸显的,它更像一张陈年的旧唱片平时就储存在作家记忆的仓库里,一旦作家开始劳作,这些唱片就开始转动。所以作品的风格就是作家童年感知的色彩。有的作品晦涩阴暗,有的则清晰明朗,这都是作者童年的记忆使然。因为童年的经历,是有情感置入的,一般得到爱多的作家,哪怕生活多么不幸,他(她)未来的作品都铺满阳光;相反不管多么幸运,没有爱的哺育,他(她)将来的作品就充满了阴郁。
诗人的记忆是美好的,也是有创伤(准确说是苦难)的,美好是因为这些诗人有比美好更完美的母爱,苦难是因为那个年代的贫穷和饥馑。有了爱的苦难生活,让他更珍惜后来的幸福,让他在美好的时代也不忘本。所以在这些诗歌中,我们看到爱给过去的苦难镀上了金黄。苦难又让这些诗歌变得深沉和疼痛。正是这些品质让他们的诗歌美而不轻飘,沉重又不低沉。更多的是眼含热泪,激动和感动。这就是真实,更是真情的力量。而真情在我们当下这个充斥着虚假琐屑甚至缭乱和卑琐的诗坛该是多么的重要和珍贵。
而这些写乡愁的诗人的表达又不是刻意而为,像冥冥中有一股强大的力量推动着他们,牵引着他们,让他们不自觉地把记忆中的情境再现。这就是潜意识的动力,他们无需冥思苦想地造句,只是用意识弹去记忆上面的尘埃,就可让原本就美好和感动的人和物还原和重现。这就使他们的诗歌具有了真实自然,朴素简单的特点,从而走向爱、美、秩序、抒情和境界。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这些短诗真切自然,并且有格调、气象、感情、韵味,可以称之为有境界的诗歌。同时王国维把最高的境界定为“意与境浑”。其实就是情景交融,就是不直接抒发感情,但是所写的景物,又蕴含着浓浓的感情。这些乡愁诗有意无意的具有了或者接近了这些品格。譬如商泽军的《听见》:“听见风,把满树的杏花/吹落在地上/听见雨,把滚着雨滴的花瓣/砸落在地上//听见挤满枝头的青杏//在争吵着生长//听着,听着,这些青色的杏子/乍变成了金黄……”
诗人一口气写了几个听见的事物。全是客观的描写,而且干净洗练,像白描,寥寥几笔,几乎没有一句废话,有的只是几个清晰的画面,像一个个特写镜头,有声有色,却看不见感情的喜怒和好恶。直到最后青杏幻化成金子的黄,我们才体会出作者的细腻和深情,还有满满的热爱。
这种规避情感,让客观的情境直接呈现,反而更加重了诗的力量。这让商泽军写骨肉相连的父亲也一样平静和从容,翻腾的感情在火车的咣当声中压缩和消隐:“咣当咣当的火车驶出了站台/我就是坐在火车上的那个人//我要去看另一个人,是我的父亲/他住在鲁西马颊河岸上的一个小村//我的父亲也是火车,拉着我们兄弟姐妹/有一年他跑累了,便走进老家的祖坟//每年我都坐着火车去看望他,去看母亲/每年我也像火车一样,咣当、咣当……”
简直就是平铺直叙,像讲述一件平常的事情,但是又有谁能不被这文字后面的深情所摇撼?又有什么比这种感情更永恒,人间所有的温情也不过如此。最深刻的感情是不可言说的,只能深深的体会。作者深悟此道。我再唠叨多了就是废话甚至屁话。
我把这样的写作看成王国维所说的“无我之境”。表面看不见“我”的感情色彩,但是“我”的情感就在所写的意象中。写法上又是王国维说得“写境”,就是现实主义,写境需要“作者极逞状物之才,能随物婉转,能与花鸟共忧乐”。但这些对诗人来说并不难,因为他们不是为了写诗特意强迫自己去寻找方法和主义,而是被感情所支配,事件和境物是真的,发生过的,只是它们平时储存在记忆的角落,只等待火车的咣当声撞击一下,过去真实的情境就自动地浮现了。诗人需要做的就只是描摹和复制。当然这记忆能被火车声唤醒,动力是诗人对父亲以及所写事物的真情和热爱。
这一切说明这些乡愁诗人的写作姿势是向前俯倾着,俯向平凡的人间烟火,倾倒在乡村的田野。他就是故乡土地上一株草,一块石头。他爱大地上的麦苗,吃草的羊,老家屋檐下面飘飞的蝴蝶,还有三月的燕子,田埂上的向日葵,马颊河岸边种着庄稼的乡亲;诗人甚至为没有及时去看望在自己的城市打工的这些乡亲的子女而惭愧。于是通过诗歌铭记家乡亲人还有更多美好的事物,并通过诗歌中的怀念和忏悔来救赎自己的灵魂:“棉花,我的小妹从田里采摘的棉花……我的身上裹着它,我的被套里填着它/……这些年我久居都市/不知不觉地穿了些羊绒、羊毛、真丝、热卡//我越来越感到身上有些发痒……(商泽军《怀念棉花》)”。
通过此诗,我们可以这样理解,那些裹在诗人身上的华丽和名望不是他的最爱,诗人的心灵和灵魂永远属于故乡。
沉湎回忆是善感而敏感的诗人
沉湎回忆的人都是易感的人。诗人不仅易感而且敏感。这让他们在琐屑和平淡的日常生活中能迅速地发现诗并将它呈现出来。清风、飞鸟,街灯和黄昏的窗口,诗人目光触及的都会在心灵溅起浪花。从文艺心理学上说,就是诗人始终处于写作的迷醉状态。这种迷醉让诗人的感觉更直接和敏捷,对万物更能倾注爱和关怀。正如施莱尔玛赫说的:“人的心灵具有一种虔诚的迷醉般的狂喜,在这种状态中,整个灵魂都在有限与永恒的当下直接的情感中融化了。”
狂喜在这里更多是指意识的专注和迷狂。这就是说诗人对生活中的物与事有着虔诚一样的敬畏和热爱,这种情感在他们的心灵里长久的积聚并浸染,让他们迷醉甚至迷狂,迷狂让诗人产生幻觉,迷狂也让诗人离开当下进入到回忆以及无限和永恒的诗意之中。
正如卜寸丹这段散文诗说的:“我的源起也许只是母亲红木箱子里那一扎旧信,父亲的笔迹熄灭在纸上。我源起于那么多长长短短的牵挂,那么多一闪而过的瞬间。我源起于这些普通的物事,带着悲苦与幸福。或仅只是源于母亲一个淡淡的眼神,印在父亲心上。//像一个苍苍茫茫的春日,它的萌发,是源起于内心的那些呼喊。”
这看见的事物和内心的呼喊点燃了诗人写作的灵感。而这些物事都是与自己的情感甚至生命密切相关的东西,让你不得不表达和倾诉。所以诗人的灵感和驱动他们写作的力量,其实就是诗人像潮汐一样越来越鼓胀的情感。所以她的文字深情低沉像秋天旷野上低吟的风,有点凝重有点冷和凉,这是她内心的温度。这温度就是她对世界的态度,也是诗人迷狂写作状态的根源。所以她的写作和技艺无关,诗人是不得不被自己心灵的洪水所推动所荡涤所漂流。而诗人写诗就是记录顺流而下时所经历的一切。这恰如施莱尔玛赫说的“我们(诗人)的使命就是把这个羸弱、短暂的大地深深地、痛苦地、充满激情地铭记在心,使它的本质在我们心中再一次‘不可见地’苏生。我们就是不可见的东西的蜜蜂。我们无休止地采集不可见的东西之蜜,并把它们贮藏在无形而巨大的金色蜂巢中。”这不可见的东西就是诗人的体验就是感觉,就是诗意就是诗歌本身。诗人就是神明,就是蜜蜂,将这这种体验和感觉呈现成有亮度又有味道的诗。
对物事的静观和凝视让诗人产生幻想,这种幻想在诗人的写作中具体成回忆,这也就是前面说的诗人用回忆写作的根源就是这幻想。还有一种就是这连绵的幻想让诗人倾诉和感叹变得深情又有点惊惧。这有点像眼泪,清亮又有点清凉,有点悲观但还不失去希望,有美好又总是有点感伤。这是对提前洞见了事物结局后的怅惘和担忧,像看见燕子飞去总是盼望她早点回来,捧着细瓷碗又怕它掉下来。这是诗人自己心灵里美丽的漩涡,像卜寸丹散文诗里写的:“妈妈,我如那个水灵的农女,在熔金的落日里徊徨,归鸟渐次飞回了栖息的林子,我的思绪轻盈地落在远方那个男孩深深的梦靥。//如果怀揣一掬这样的山风,他流浪的心就可以随时重返家园了吗 ?”还有:“妈妈,那天的夕阳埋葬着一只洁白的天鹅,你知道吗?所以,那天的夜里掉下满天的星子,那来自心灵的承诺,一去无迹,了无结局。//我已心如止水,我的注视却执着而遥远。”
前一段是美好的倾诉后流露出一种担忧和伤感,后一段又是在忧伤的陈述后透露出一种明亮和宁静。这种内心的双重性让这些作品变得深邃和凝重,使这些柔婉的文字和流水一样的倾诉有了分量。沉郁又辽阔,从容又畏葸,这加深了诗歌的意境。也让我们的阅读总是充满了起伏和颠簸。而最打动我们的是作品中的深情,深深的感情和无处不在的关怀,仿佛每一个文字都被情感泡过,让我们只要轻轻地诵念几句,就会也深深地陷进作品的情境之中。这是一种美,淡然又凛然的美。像叶木掩映的井或潭,看起来沉静和不宽敞,但陷入其中才知道深不可测和不能自拔。
诗人用幻想编织的诗,是用回忆来唤醒的童话。总是幻想和回忆的人都是内心缺乏平衡的人。正如弗洛伊德说的:“幸福的人从不幻想,只有感到不幸福的人才幻想。未能满足的愿望,是幻想的动力;每个幻想包含着一个愿望的实现,并且是使令人不满意的现实好转”。对于诗人来说,这种不满足和不幸福不是生活中的缺衣少食和身心的不适,更多来自与他们的心灵的落寞和空乏。譬如理想凋零、美在蒙尘、真理被颠倒、尊严被羞辱,还有生命的短暂,世俗的咄咄逼人,心灵锈迹斑斑等等不合理不人性的现实,诗人靠幻想靠写作来让灵魂飞离尘世,进入到真诚宁静干净的境界中。不仅让自己的心灵得到解脱,也让读者的灵魂得到净化和升华。
怀旧诗歌与青春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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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有温度的诗人,他的诗歌像秋天临近中午的阳光,温暖而不灼烈,而且不仅热还有光芒,照耀得读者的内心也一片明亮且暖融融。有人说好诗人要同时具备灵气、头脑和心肠。前两个让诗人写出好诗,加上好心肠,诗人就能写出大诗。心肠就是情怀,体现在诗里就是仁爱,就是菩提心。诗里有慈悲,知足、感恩、珍惜的同时,诗人还在用爱去拔出和熨平一切众生的苦难,给予他们安乐和幸福。这样的诗歌离我们离心灵很近,亲近亲切,像一个大哥一个儿子与自己的兄弟母亲唠嗑。这样的诗歌就是净白而暖和的棉花,诗人举着它为亲人、受难者还有故乡和祖国擦去额角的汗水和血痕。所以诗歌就不是简单的隔岸观火似的同情和怜悯,而是视别人的痛苦为自己身上的疾患,那些写给村庄和大地的词语就是自己心灵里剜下来血肉,真诚得有了切肤之感。这让诗人写祖国这样抽象的诗,也少了那些大词,而是从具象和细节出发,让人感到祖国就是“祖母干草垛,一个孩子摇响铃铛(曹宇翔诗)”,就是他的丰收在望的家乡,就是健壮的兄长,黑黑的大嫂,还有麦茬和垄间跳出的一簇野花。祖国变得就在我们眼前,呼出的热气在我们面颊上缭绕。
诗人不论是直接写家乡,还是写当下生活,诗中出现的喻体,都是乡村的物与事。这说明童年的记忆已经成为一个人一生的胎记,它是血脉,流淌在诗人的作品里。乡村的品格就是他诗歌的品格,更是他写作的胚胎,一切由此蔓延,一切都浸透了乡村的色彩。所以读这样的诗歌你会情不自禁地发出:“真真啊!”的感叹。这是乡村的真诚和朴实让诗人一丝不挂地赤裸着自己的情感,这就是古人说的“直寻”,就是不花里胡哨,不忽忽悠悠,语言与情感零距离,情真而语直。情感激烈的时刻,谁会故意绕来绕去呢?何况还是与亲人说话。所以读这样的诗歌总有要流泪的感觉,即便是诗人面对丰收时金黄田野的欣喜之情,也让人的眼圈有点温热。这是从漫长的苦难和艰辛中熬过来的农人,属于他们的幸福是那么渺小而且来得又那么艰难,还一直脆弱着。而艰苦岁月中的母亲即使承受再多的苦与累,也要把全部的爱给予幼小的儿子。这些感动天地的温暖瞬间,就是实实在在的乡愁,一直梗在游子的情感里,像刺埋在皮肤里,诗人捅破了它,就等于打开了情感的闸门。
当然我们不可能返回农业时光去了,但是对乡愁的缅怀和回首,就是对自己身份的确认,就是让人和文学不要偏离真实和人性,这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是整个文学的方向。找到了它,诗歌就找到了根。所以诗人在回故乡的路上喜悦、感动、敬畏,并把心灵清洗得一尘不染,这纯净的情感让诗歌像刚刚出山的泉水,透明而清新,这是有氧的诗歌,冒着鲜浆的诗歌,让人的心脾都充满了绿色和清亮。在当下污浊混乱又自私冷漠的诗坛,尤其需要这样朴素简单的乡愁诗歌,且清澈得透出亮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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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乡村童年记忆相比,还有的诗人在写青春和城市的记忆。青春期与城市生活让诗人的记忆像缤纷的灯球,闪烁的色彩让人产生一种迷离和迷惘,那是记忆的碎片错位了人的感觉,还有拼合了记忆却无法回到记忆里去带来的情感落差。这就是诗人说的“怀旧是伤”。伤,一是无法返回记忆的失落和遗憾,这是怀念之伤,时间之伤。二是年轻时的幼稚与懵懂使记忆中的事物没能完美,这是青春之伤,成长之伤。
记忆在这里是一个喻体,首先记忆代表着美、爱和永不再来的圣物。怀念它就是用过去照耀现在,用记忆缝补现实之伤。另一方面记忆是倾诉的对象,也是要倾诉的内容。让诗人像面对上帝一样面对记忆说出对记忆本身的体会,这其中交织着怀念痛惜和忏悔。这后一种回忆就成了写作的技艺和方式。但是诗人不是通过回忆让往日再现,而是以现在的经验立场和情境,对记忆和当时的经历进行梳理和审视。事是过去的,感受是现在的。所以诗人不叙述记忆中的具体事件,充盈在诗中的记忆都是一些碎片,譬如:《我曾有过清澈的生活》、《那时的风筝我放到现在》、《父亲曾是我的屋顶》等等。标题说了个事物,这是诗人的抒情点,是他诗歌要去的方向,然后站在现在的角度在诗中表达对那时那件事的感觉。这种对过去的再认识和缅怀让诗歌充满了颤栗和激荡,这是情感被点燃后自动地弯曲与伸展。所以虽然记忆是零散的片段的,但由于情感的连贯性让诗歌依然有着完整的秩序,起承转合非常紧凑。
情感是链条,琐碎的记忆是构成链条的材料,一首诗又是构成整组诗的环节,整组诗又显影出一个翩翩少年,一个才子,多情敏感,沉湎于内心,有点孤独甚至有点抑郁,常常对别人忽视的事物沉思怀想。譬如一小块草地、一杯清澈的水、陨落的风筝、融化的雪花,身体里藏着的闪电,还有无限的梦想和爱。所有这些都是诗人的秘密,更是能量,驱使他开了天眼,看见常人无法看见的美。所以诗人的整个少年时光就是“一滴穿行于火焰的水”,是美是诗,是苦难,更是战胜苦难后的释然与幸福感。所以这些回忆青春的诗歌就是一个诗人的成长史,它代表了理想、艺术、境界和爱之源,以及生命的全部意义。
青春的诗歌都充满了技术探索,反映出诗人的技术觉悟,其中的直觉、幻觉,意象的强制嫁接和跳跃,打破了时空的秩序。但所有的意象都服从于情感的逻辑,这让这些诗歌有了陌生感和出人意料的效果。这说明诗人写作时进入了沉迷的状态,沉迷中诗人仿佛有神灵附体,让想象力开始接通天地,这时产生的技艺不是人力,而是神力驱使下的自然天成。
借用一个关键词给这些青春回忆的诗歌总结,就是:情执。是指感情专注到执迷不悟的极端程度,人生很多苦恼源于此。但对于创作来说,它让诗人把记忆熔炼成诗,把诗歌技艺操练成黄金术。
淡远与朴素
如水的诗歌,清亮又清凉,像夏日清晨的小溪,表面微凉里面却有一种暖。这样的诗歌像一只黎明出发的船,经历了种种波涛与黑暗,还有自己内心中的挣扎,最后确定了要去的彼岸。我说确定了彼岸,是说还没有抵达,尚在途中,包括诗人的写作。但诗人已经找到了方向,即写什么和怎么写。具体就是写记忆,而且是经过淘洗过了的乡村记忆,方法就是把这些记忆初期的人与事放在水里,让它荡漾起来,清晰又朦胧,美而心颤。如张二棍的《在乡下,神是朴素的》:“在我的乡下,神仙们坐在穷人的/堂屋里,接受了粗茶淡饭。有年冬天/他们围在清冷的香案上,分食着几瓣烤红薯/而我小脚的祖母,不管他们是否乐意/就端来一盆清水,擦洗每一张瓷质的脸/然后,又为我揩净乌黑的唇角/——呃,他们像是一群比我更小/更木讷的孩子,不懂得喊甜/也不懂喊冷。在乡下/神,如此朴素”
每一句都是一个可视的画面,像电影镜头,由远及近的,不仅是景,还有神与人的距离,神如人、如朋友、如可爱的孩子。神的人性化亲切化让诗有了宁静温馨的力量,这是极致的朴素,带给了我们内心的祥和和久久的怀想。这就是诗歌的魅力,也是诗歌撬开了我们封闭的记忆,记忆让诗歌有了意境,诗歌也让记忆瞬间升华成美和感动。
这是如水的诗歌中温情的部分,贯穿着一直到底的善美和感恩。因此诗歌有了温度,有了温柔,更有了微芒和澄清,还有宁静又纯净。当然这背后支撑的是诗人的善良敏感和多情,所以他诗的触角不往前走,而总是向后向记忆漫溯。
重返记忆就是重回诗意,能保存的记忆都是凝结了我们情感的事物,怀旧就是去捕捞曾经让自己情感燃烧的生活,让自己刻骨铭心的岁月。所以记忆就是诗。走向记忆,就是让自己逐渐地变小,变回童年,变成咿呀学语的小丫头或小小子。然后再在诗歌中逐渐长大。这样的诗歌到处都是情感的地雷,读者也心甘情愿地跟在诗歌后面专门往引爆点上踩,通过别人的诗歌和记忆,寻找和感受自己的情感记忆。这样作者和读者就在诗歌中相遇,并一起让诗歌完美和深化。
从审美类型上说,这样的诗歌是属淡远的,像远村上空袅袅的炊烟,轻描淡写,但让我们牵肠挂肚,翻江倒海。这是我们相同的记忆和情感被击中了。诗人努力的是让诗歌像婴儿眼睛一样明净清澈,视线单纯直接,让记忆中的事物直接呈现,而不隔在词汇的眼罩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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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淡远的诗歌呼应的,是一种冼净的诗歌。它们的骨子里都是朴素,而且写作的方式也及其类似,那就是白描和速写。前面那种风格是通过回忆具体的人和物来抒情,后者是努力把情融入景物,让主体与客体合一。洗净的诗歌像沉淀后的秋水,清澈又澄净,整个诗境更贴近《二十四诗品》中的“冲淡”。冲淡中有两句叫“饮之太和,独鹤与飞。”和“阅音修篁,美曰载归。”翻译过来就是“诗歌饱含着自然的气势,像伴随幽独的白鹤一起高飞。”后一句是诗歌“好像响动的翠竹,柔声呼唤你同归故里。”这是对冲淡品格的形象解释,用在这样的诗歌上,是说诗歌像一幅水墨画,自然清澄。这诗歌是一块大棉布,洗净了,在空中晾着,像一颗心在渐渐地澄清,贴在身上又无限的温暖。这是也是极致的素朴,还有实诚和低调。所以冼净的诗歌像甩去了水分的粮食或者是刚刚烧制完成的玻璃,不再火星四溅也不纷纷扬扬,情感和诗境都是向内收缩着,像越攥越紧的拳头,结实而又份量。
这样的诗歌读起来,有种清新扑面的感觉。像平原深处的青草,鲜活蓬勃,还带着大自然的呼吸和芳香。这符合我一向提倡的素而洁,真而水灵的诗歌品质。譬如《秋月》:“站在村头看你/你是一盘石磨”,“站在田间看你、你是一颗饱满的谷粒” 而“站在小巷看你/你是老屋的门环,无论多深的夜晚/只要轻轻叩动/母亲/就会应声拉开门闩(吴煜诗)”。诗歌干净宁静,同时又亲切朴实,暗示母亲就是家就是故乡,只有回到家灵魂才能彻底放松彻底解放,诗歌才能找到根。这是凝结在文学作品里巨大的乡愁,也是所有诗人心中化不开的情结,谁撬动了它,谁的诗歌就呈现出大感动和大美。
望秋与回家,让诗歌饱满又寥廓,简单又自由,这就是诗歌的洗练之美。洗练是方法,也是意境。对于诗人来说,洗练意味着对杂乱和粗糙的语言筛选和磨制,还有对细节和情节的锤炼和搭建,当然还有最关键的是要有对万物要有细致入微的关怀,因为只有以虔爱谦恭的心去抚摸万物,才能映照出天地的辽阔,只有怀抱朴素并让诚朴浸满身心,才能参悟到诗歌的精髓和灵魂。
这一切说明诗人最应该是一个不忘本的人,是一个有方向的人,心中有故乡,诗歌便有血液,有生命,有永不衰落的爱。
自然与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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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需要时不时的灵光闪现,这灵光能撕开读者麻木的神经,让人有昏沉中一惊醒的感觉。比如写青稞从播种到成熟直至被酿成酒的诗歌,很容易给人呆板平实的感觉,但诗人的灵光来了,诗歌立刻变得婉转清丽,犹如黄昏时悠扬的笛声,让人递上耳朵的不仅是注意力,还有被洗涤干净的心:“如果我愿意/那么在垄上戏耍的青稞苗/就会像淘气的小姑娘/躲猫猫般藏于我的身前身后”。还有“青稞,这些美丽的小精灵/开始在初春的寒风中/渴望成为一束大地上的火苗(周占林诗)”。
原来诗人要把高原上粗状的庄稼演变成水灵而清秀的女孩。所以语气温和,似乎故意压制了粗大的嗓门,语调亲切而柔软,多情而缠绵。所以要体会诗歌中的美妙,最好是慢慢地读一下,随着声音的轻柔而起伏,一种来自青禾的清香和高原自然的气息就会弥漫心灵。有此效果,这是因为诗人没有在让青稞怎么产生新奇的寓意上死磕,也没有故作寻找意料之外的突破,而是改变了语气和视角,把庞大的细微化,把硬的变软,把死板的灵活化,尤其把粗粝而苍茫的青稞拟人化情感化,这就让这么一个平实题材的诗歌有了活力,有了灵气,有了肌肤之热气。这一切让诗歌变小,也就是用具微写笼统,用稚嫩替枯朽,用可爱娟秀的小姑娘更换愚朴村妇一样的高原庄稼。于是诗歌的意境就变得美丽葱郁而朝气蓬勃起来。
如果用司空图的《二十四诗品》来对应,诗人的写作属于实境,就是取材直朴,构思用语也不艰深,但是诗歌真情实感,脚踏实地。同时为了让诗意飞扬起来,诗人又在叙述方式上力求流动和委曲,像清水奔流,鲜花吐粉,还有车轴不同的转动。于是诗歌就有了动感和清亮,更有了大地的香味。所以这样的诗歌以视觉取胜,经过诗人修辞的整形,诗歌的意境清秀而娟丽。像一个没被红尘污染的女孩,清纯又清澈。这在当前阴霾太重的诗坛是一股可贵的清泉,一角奢侈的蔚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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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有趣的现象是,与前面把诗歌变小相比,还有种诗歌却在努力扩大,从具象抽出放之于人类以及万物中都适宜的真理。这样的诗歌不论是体积还是意义都呈现宏大浩荡之状。这在写作上叫拓境,向四周拓展,向下挖掘。即使找到万物中的真相和真理也不止步,因为他要把诗歌变成导弹,并点燃它,让诗之核有炸弹的效果,摧毁那些扭曲的恶的不人性的不合理的东西。所以上节的诗人在把诗歌变成小女孩,这节的诗人是把诗歌变成饱经沧桑的智慧老人和哲人。一个以温情感人,一个以力量撼人,方法不同,但让诗歌言之有物并有血有肉是他们的共同归宿,也取得了同样的效果。
这样的诗歌既有气势,又有气概。前者如“天风浪浪,海山苍苍”的豪迈,后者则是拍剑自叹,仰天长问:“大道丧日,谁为雄才?”这是诗人的情怀,对万事万物的关怀和悲悯。所有这些让诗歌流速很快的同时,又散发出肝胆的热度和光芒:“你,是掺杂了兽性的人类/兽,最怕具有人的思想//……谁说/兽永远是兽,人有时却不是人(东来《白狼》)”这篇与狼对话的诗歌中,一直交织着探究与批判,反省与自省,拯救与自救。狼中有人,人中有狼。以上几句说明狼性与人性已经模糊并混为一体,甚至人还不如狼。人一旦失去人性,其破坏力和邪恶程度都远远超过了狼。所以诗人写作像磨剑,一下比一下狠,一次比一次锋利,最后出手见血。
诗歌做到这样,便响着冷峻的鞭挞之声,同时又含有悲悯与救赎的深情,而且读起来也不生硬不抽象,这是因为理性的锋刃包裹在情感的抑扬顿挫之中。情感在催化着推涌着诗歌的快刃去愉快地割瘤放血。让人重归真诚自由,重回人性,并拒绝异化。这是诗歌的核心,也是诗人写作的价值和意义。
所以诗人不论是写狼还是羊,抑或写其它所见之物,都是在追索真理和释放情感。诗人由此出发把思索的履带碾向更广阔的空间,和未知的边界。让人不仅获得了思想之重,情感也随之畅快地喷薄,从而得到释然和轻松。这样的诗歌丰满而壮美,我视为对传统写作的一种丰富和突破。
需要强调的是,前面提到的两种诗歌都回荡着一股“气”,前面“变小”的诗歌是地气,是来自大自然的生命之气,让我们闻到了生命的根的气息。诗歌沾染了这股气息,便有了生命,有了生长,有了生命的生生不息。后面“变大”的诗歌更多的是真理之气,一股胸中蹦放出来的浩然正气,这是儒家的精髓,正义感同情心,责任与忧患,所有这些让诗歌恢复了荡气回肠的传统品质,让诗歌重返精神之乡。